退換貨與退款政策
最後更新:2026 年 7 月 31 日
我們希望您安心選購。除商品頁另有說明或適用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以下條件的商品可在送達後 7 個日曆日內提出退貨或換貨申請。
一、退貨資格
商品須保持收到時的狀態,未使用、未安裝、未損壞,並連同原包裝、配件、標籤、證書(如有)及購買證明退回。請先透過聯絡與經營主體資訊頁提供訂單編號及申請原因,獲批准後再寄回。
二、不適用一般改變心意退貨的商品
- 按客戶要求訂製、刻字、個人化或特別採購的商品;
- 因買家使用、安裝、清潔、存放不當或自行改裝而受損的商品;
- 缺少原包裝、配件、標籤或證書而影響再次銷售的商品;
- 商品頁在購買前已清楚說明不接受改變心意退貨的特殊商品。
以上限制不適用於錯件、與描述嚴重不符、到貨損壞或依法不得排除的品質問題。
三、錯件、損壞或品質問題
請保留商品、包裝、物流標籤及清晰照片/影片並儘快聯絡我們。經核實後,我們會視情況安排補寄、換貨、維修或退款;屬我們或承運商責任時,合理退回運費由我們承擔。
四、退回運費
改變心意、尺寸偏好或非商品問題的退貨,退回運費及運輸風險由買家承擔;建議使用可追蹤及適當保險的配送方式。錯件、到貨損壞或確認的品質問題,依我們提供的退貨方式處理。
為避免寄錯,退貨地址會在申請獲批准後連同退貨指示提供。未經批准自行寄回的包裹可能無法識別或受理。
五、退款
收到並檢查退貨後,我們會通知審核結果。獲批准的退款一般會在 7–14 個工作日內退回原付款方式。銀行或支付服務商入帳時間可能另需數日。原始配送費通常不退,除非退貨由錯件、到貨損壞、品質問題或適用法律要求引起。
六、換貨與取消訂單
如需不同商品,通常以完成退貨後重新下單最快。尚未交付承運商的訂單可提出取消要求;我們會盡力處理但不保證成功。已出貨訂單須依本政策申請退貨。
七、法定權利
本政策不限制或排除馬來西亞適用消費者保護法律下不可排除的權利。如本政策與強制性法律衝突,以該法律為準。